「媽,這個事情我先不跟你多說,我們說說另外一個事情吧。」 「另外一個事情?」
我更納悶了,不明地看著他:「除了這個帳本上的事情,我跟你們還有什麼涉及到有關錢財的事情嗎?」 「當然有。」
周俊國抿唇笑了笑,指著地上玩玩具的童童說:「孩子現在已經長大了,上幼兒園了,不需要你來帶了,所以......」
我打斷他的話:「所以你要趕我回老家,不讓我住這兒了?」 「不是的,媽你又誤會了。」
周俊國說完,把手遞給我,問我要錢:「媽,孩子不用你伺候了,你可以繼續住在我們家裡。
但是,從今天開始,你每個月得要給我們交錢,生活費一萬,房租五千,總共一萬五。」
看著男人噁心的嘴臉,我心裡真是一個後悔,恨不得扇自己一個耳光子。
當初,周俊國娶小美的時候,我念及他無父無母,身世可憐,就沒有為難他。
沒跟他要一分的聘金錢,我還給他們倒貼了20萬塊,補貼他們的日子。
他們結婚第二年,就生下了童童,我想讓他們放心去工作上班賺錢能存錢買房子,就答應他們來這兒幫他們帶孩子。
時間一晃,五年時間就這樣過去了。 如今孩子長大了,他們故意翻出帳本,給我找碴,想著法子趕我走,真卑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