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一點,雙方意見一致,李先生本來就是顧家的男子,喜歡做飯。
也不會出去亂花錢,他一心想經營一個幸福的家庭。
很快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,李先生帶上禮物到丈母娘家提親,一番寒顫後,丈母娘問他準備多少聘禮?
李先生心中有數,按照老家的習俗,一般聘禮會給12萬(約52萬新台幣),他想把婚事辦得隆重一些。
讓女孩也風光出嫁,就表示準備了16萬(約70萬新台幣)聘禮。
看到丈母娘沒言語,他知道對方可能不願意。
但這已經是自己能拿出的最大誠意了,更何況,女孩家有2個弟弟。
這筆聘禮也說了不會當陪嫁,如果再多給,就有點不合適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