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論哪一種層次的愛,都必然具備兩個內核:
第一:當你愛上對方,你是願意無條件為對方付出,對TA好的。
第二:真正好的感情,是能夠滋養彼此的。
但人與人不同,愛與愛的成分也不同。
有些人的愛是占有,是由內而外的掌控欲,是從上至下的情感壓榨;
有些人的愛是討好,是骨子裡的匱乏與孤獨,是打碎了自尊感的卑微;
有些人的愛是算計,是一分一毫都不能少,事事都要講究個公平;
只有少數人的愛是鬆弛的,是如我所願,如你所願的。
關於愛情,其實也分成幾個不同的境界。
01. 愛的第一層境界:相愛相殺,酒肉搭子
只享受跟對方在一起的好,只能接受愉快的部分,只能同甘卻不能共苦;
在一起也只是吃吃喝喝,只是將自己的壓力,負面情緒轉移到對方身上。
無法建立深度的溝通,沒有認真的傾聽。
比如:聽到對方在吐槽,在傾訴,在抱怨,或者情緒崩潰急需要安慰的時候,另一方就下意識逃離,擺出很抗拒的姿態。
不可否認,這樣的愛存在更多「生理上的吸引」。
或者說,正因為對彼此有極高的生理吸引,超過了別的異性所帶來的感覺,所以才在感情里相愛相殺。
兩個人都知道對方並不是自己的「最佳伴侶」,在一起也很痛苦;
可就不願意放棄,就這樣互相傷害著,最後變成了相愛相殺。
在激情,新鮮感,生理吸引這些因素的影響下,這樣的愛讓人沉浸並痛苦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