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症研究機構(IARC)2003 年確定檳榔果實屬第一級致癌物,誘發口腔癌的危險因子,全台每年有8000人罹此癌,其中男性因口腔癌死亡的比率更是高居第四,因而在2024年12月18日預告《檳榔健康危害防製法》草案,預計將檳榔正式納管。
《檳榔防製法》規定嚴格,要求販售業者須向在地縣市政府申請營業登記,待核准後才可合法販售,且須比照煙品在包裝上標示警語及警示圖文,並得禁止未成年人和孕婦嚼食檳榔,嚼食地點也有禁止,學校、醫事機構、圖書館等社會教育機構,和公車、捷運等大眾運輸工具將來都禁止食用,業者還需配合政府進行檳榔抽驗,通過農藥殘留、重金屬等標準才得以販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