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郭女士,這到底是怎麼回事?」
郭娟娟左右為難,進退維谷,冷汗直流。
最後只能占一頭,咬牙挺著:
「貓不是病貓!有健康證的,我沒騙人,不信你問寵物店老闆,我就是在她那裡買的。」
於是警察目光轉向我:
「貓到底有沒有病?」
我拿出健康證做出解釋:
「我們店裡的貓都可以確認是沒病的,不過不能確定這位女士轉賣的貓是不是我們店裡的貓。」
郭娟娟語調不自覺地拔高:
「放屁,怎麼不能確定是從你們店裡買的貓?你還逼我充了張卡呢,對了,當時我們還簽了領養合同。」
蠢貨,竟然自己往坑裡跳。
我眯了眯眼睛,拿出領養合同:
「對,我們確實簽了領養合同,但是你還記得上面寫著不允許轉賣或者遺棄嗎?」
郭娟娟的瞳孔陡然放大:
「不可能,當時根本沒這條規定,肯定是你後加的!」
我們把合同交給警察辨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。
與此同時,我們三人分別被叫去問話。
我闡述了作為寵物店老闆是如何被敲詐勒索,她把貓轉賣給別人後,又用 ai 生成的視頻騙我們說貓吐血身亡,要求退還一千元的會員卡,為此還誣賴貓本身就是病貓。
而朋友則是拿出聊天記錄和某 app 的鑑定報告,那隻小緬因貓並不是血統純正的緬因貓,只是混血,而且當時郭娟娟承諾是家養貓,來源乾淨,所以價格賣到 6500 算是詐騙。
沒過多久,警察拿著律師的鑑定結果宣布:
「合同確實具有法律效力,郭女士非法轉賣動物,違反了民事法。」
8.
郭娟娟宛如晴天霹靂,瞠目結舌地吼道:
「不可能,你們相信了她倆的一面之詞!我要請律師!」
新的證人來了,警察局的門被敲響,一個白凈的女大學生推門而入,郭娟娟頓感不妙。
這個女大和她的長相、身形都均有點相似。
沒等她開口,就聽見清脆的女聲響起:
「警察同志好,這是我的學生證,我來證明郭娟娟女士的確實施了詐騙。」
她的手機截圖里記載著郭娟娟管她要了 H 大的校園環境圖片、學生證、學信網的學歷認證,還有三十塊錢的轉帳記錄。
最令郭娟娟沒想到的事,還有那兩條帖子的截圖。
一條是讓她租一個大學生的評論,一條是教她怎麼轉賣小貓、偷梁換柱最後禍水東引的評論。
最讓她心虛的是這兩條建議她都回復過,也都實施過。
看她那慫樣,我暗自腹誹:有賊心,沒賊膽。
這女大學生是我找來的,所有的證據也是我提供的。
朋友查到郭娟娟真實身份後,我就立馬聯絡了那位女大學生。
她們這些大學生基本上就是想賺點塊錢,沒啥壞心思,而且郭娟娟慣會顛倒黑白,把自己塑造成了愛貓且貧窮的可憐人。
立馬激起了她們的同情心。
女大得知自己被當槍使後,十分義憤填膺。
得知郭娟娟是個虐待動物並以此牟利的時候,更是控制不住自己要立馬檢舉揭發。
如果單純因為這件事,她也不會受到什麼懲罰。
既然想讓她下次再也不敢幹這種事,就必須讓她長記性。
聽女大提供完證據後,郭娟娟氣不打一處來:
「你這個賤人!明明沒幫上我還來舉報!你要不要臉!」
女大冷冷白了她一眼,尋求警察庇護:
「警察叔叔,這個女人素質怎麼這麼低啊,為什麼張口閉口就是髒話呢?」
警察立馬嚴肅警告郭娟娟:
「你在孩子面前胡說八道些什麼呢!注意言辭!」
忽然,看著並排站在警察身後的我們,真相抽絲剝繭般在郭娟娟腦海里形成一塊完整的拼圖。
她忽然懂了。
一切都是那麼的水到渠成。
原來是有人蓄意為之。
趁著警察把女大提交的證據拿走繼續檢測。
郭娟娟也不裝了,破罐子破摔道:
「原來是你們三個賤人合夥算計我,不過我也比較好奇,為了只畜生而已,至於這麼大費周章嗎?」
9.
我的臉色瞬間沉了下來:
「它不是畜生,是寵物、是朋友、也是家人。」
郭娟娟嗤笑一聲,不屑一顧:
「一隻貓而已,也配和人類平起平坐?還說什麼朋友家人,太可笑了。」
「我曾經也像你們這麼天真,把貓貓狗狗當作朋友,當作家人,不過越長大越發現,這是最幼稚的想法。」
女大憤憤不平道:
「才不是,小狗和小貓是人類最好的朋友,養久了都會有感情的。」
郭娟娟回憶起老家,神色冷漠:
「在我老家那個城市,狗就是拿來吃的,不聽話就打到服。至於貓嘛,不好吃也沒什麼肉,不如賺錢來的痛快。」
忽然,腦海里瞬間回想起朋友查到的郭娟娟的個人資料。
那上面顯示她父母是開狗肉館的。
或許她曾經也相信過什麼,但最後都會屈服於現實。
雖然郭娟娟從那個小地方逃了出來,可那種思想已經根深蒂固了。
孟母三遷早就告訴過我們,環境可以改變人的一生。
郭娟娟懶得和我們爭論:
「算了,人在河邊走,哪有不濕鞋,這次算我認栽了。」
路過我時,她忽然低語:
「不過我們國家沒有哪條法律是專門保護動物的吧,你知道的。就算起訴我,也判不了多久。」
我轉過身,語氣裡帶著些不容置喙:
「是,就算現在沒有,我相信以後也一定會有的。」
這世間的真理總要有人較真。
國家的法律,也是靠案件一次次革新。
……
郭娟娟主動自首了,承認自己靠轉賣小貓賺差價。
她的帳號被警察追查出來,加起來金額高達到幾萬元。
由於她本人認錯態度良好,積極配合警方調查,警方通知她叫父母來支付受害者的賠償金,或許能從輕量刑。
誰知道郭娟娟父母接到電話,一聽說是靠轉賣小貓賺錢,都不屑一顧。
「什麼?這有什麼違法的?你騙人吧嘞!」
「哦喲,我們這滿大街流浪貓,說打死就打死,也沒把誰抓進監獄嘞。」
「幾萬元賠償金?你想都不要想嘞, 我們要殺多少只狗才能賠得起嘞!」
電話被無情掛斷,警察無奈地望向郭娟娟。
郭娟娟卻是一副意料之中的樣子。
「沒事, 賠償金我自己會湊齊的。」
她從來沒對自己的父母抱有期待,在他們眼裡,畜生的生命永遠比不上人。
她想起自己第一隻養的小土狗被家裡殺了吃肉那天, 自己一度處在崩潰邊緣。
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, 面對這些寵物自己可以做到如此心如止水了。
由於我們店拒不接受和解,官司還是照樣打,之前受害者也有的和本案相似,被法院合併案件共同受理。
【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, 詐騙公私財物,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處罰金】
【不過由於郭娟娟對受害者積極賠償, 還有自首情節。最終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,罰款三萬元】
10.
案子風波過去後。
那兩個給郭娟娟出主意的人也被永久封號處理。
不過由於案件不是很嚴重,那兩個人又是私密帳號,也沒有進一步處罰了。
朋友的買貓錢被全額退款。
不過由於朋友家有一隻暹羅貓了, 沒法繼續養小緬因貓。
沒辦法,原住民太愛吃醋了。
小緬因貓也兜兜轉轉重新回到了我們店。
某天, 有位貴婦媽媽領著自己小學的女兒來到我們店。
「你好,這隻緬因貓還賣嗎?我看你朋友圈發過領養通告。」
小女孩看著大塊頭的緬因貓時,眼睛亮晶晶的。
「它的毛好軟哦, 我好喜歡!小貓小貓跟我回家吧。」
我耐心解釋和貴婦領養條件:
「領養小貓是免費的, 不過為了防止有心之人遺棄、或者轉賣小貓賺差價,我們店裡規定需要充值一千塊錢的會員卡,卡里的錢可以用作給小貓買零⻝、貓糧、玩具或者洗澡、美容等等,您看能接受嗎?」
不料貴婦⼤⼿⼀揮:
「這樣啊, 那我先充個五千吧, 我女兒喜歡緬因貓很久了,每次路過你家店的時候都會和我提。」
「之前因為她身體不算很好,一直沒給她養,現在免疫力上來了, 就立馬帶她過來了。」
說話時,她的視線落在女⼉⾝上,⽽⼥兒的視線落在⼩緬因貓身上, 形成了愛的循環。
核實完身份後, 我讓店員拿出新的領養合同和健康證。
貴婦痛快地簽了字,⼜充了五千塊錢的卡。
我們把⼩緬因貓裝進貓包, 店員有點不舍地小聲對它說道:
「寶寶,這次⼀定要幸福哦。」
⼩⼥孩搶著要背貓包, 無奈之下, 貴婦只能悄悄在⾝後幫她提著分擔重量。
臨⾛之前,小⼥孩⽤力朝我們揮了揮⼿:
「謝謝姐姐!我們還會帶著小貓回來看你們的!」
貴婦輕笑一聲:
「那是肯定的, 媽媽在這⾥還充了卡呢。」
等⼈⾛了,我和店員相視⼀笑,一切盡在不言中。
正文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