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張固本,一名普普通通的退了休的正科級幹部。
曾經有個媳婦,可惜出門買菜的時候,讓車給撞死了,給我賠了很多錢。但我這個人天性比較精明,對誰都沒有提過兜里有賠償金這回事,甚至連自己3個兒子都不知道。
我有3個兒子,按理說,養兒防老,我的老年生活應該過的非常幸福,但實際上,只有老大經常回來看望我,幫我洗洗衣服,收拾收拾院子,伺候伺候我。而老二和老三,都是嘴上很孝順,實際上根本就沒來看過我。
老大比較孝順,那是因為長子為父,所以從意識里,就屬於應該承擔起照顧兩個弟弟的義務。所以,老大也就失去了接受教育的機會,沒咋讀過書,一直務農,一是能早點賺錢,二是離家近,能照顧我和兩個弟弟。
我這個人,做事就很追求盡善盡美,總是想要把心裡的這桿秤給端平了。可是老大孝順,老二老三不孝,這碗水永遠都沒辦法端平,端不平,就容易被別人說閒話。
沒過幾年,我的身體急劇下降,眼瞅著就要離開人世了。
我腦海里唯一放不下的事情,就是分遺產。
分遺產是一個良心活,分不好,就算死了,也會整日被人嚼舌根。
臨死前的那些日子,我打電話讓老二老三回來。
我以為他們兩個人都不來,卻沒想到為了我的遺產,屁顛屁顛的就答應了要回來。
後來我才知道,老二老三一直暗地裡觀察著我的身體,就想著趕緊回來,趁我還清醒的時候,爭奪一些遺產,免得全讓我家老大搶走。
可是老二老三就從沒想過,從小老大就沒有跟他倆爭過什麼,況且還主張著把他自己的那一份全分給老二老三呢!
老二老三在我床前嘰嘰歪歪了好幾天,發現老大一直在我身邊,就騙老大出去買棺材。
趁著老大走了。
老二和老三逼著我定了遺囑。
也不算逼,是我自願分的,我把房子給了老二,然後把存摺里的5萬元給了老三。
房子是我一直住的這個茅草屋,不值錢,給了就給了吧,也算是盡了當爹的義務。
5萬元是自己攢了很久的,留著也沒多大用,就給了老三。
完了,我給老二和老三立了字據,然後他們一看我身上沒有什麼可以榨取的,就跑了。
老大回來了。
就問:「老二老三你們幹嘛去?」